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学位分委员会对2018 年9 月1 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附件1)的学位论文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如下:
1. 要求所有博士生导师认真阅读《通知》精神。要求相关博士生导师自行组织三名专家,对在2018 年9 月1 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逐一进行审核排查,主要在论文的创新、研究深度、研究方法、工作量或实例、选题、书写规范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检查。
2. 核查学位论文作者是否按照论文评阅书中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过必要的修改。
3. 学位论文无论是否有问题,都需写出书面排查意见(表格见附件2)并需三名专家签字。
4. 2019年12月7日前将排查意见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319)。
yl680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